为进一步推动实施“信用+智慧”监管模式,加强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经营单位适应发展新形势,创新监管新要求,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按照《滕州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已获得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公共用品卫生和通风系统等情况逐项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和评定,住宿场所共评定145家C级单位,游泳场所共评定9家C级单位,沐浴场所共评定90家C级单位,美容美发场所共评定598家C级单位。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滕州市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C级)单位
滕州市202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等级(C级)单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