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卫健委《关于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的通报》(鲁卫函〔2022〕39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涉及的滕州市3家民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备案、机构条件及人员配备、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质量控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检查中发现,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和人员资质符合管理要求,仪器设备能够正常使用,能够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总结报告,但也存在职业健康检查档案不齐全、健康检查内容不全、职业禁忌告知劳动者不规范、职业病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信息系统上报不及时等问题。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民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依法执业意识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水平,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跟进监督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执业行为,确保职业健康检查行为规范有序开展。 (职业卫生监督二科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