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厂、矿企业生产、经营、诊疗、服务等各方面的卫生行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近日,我所开展了厂、矿企业综合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由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及医疗机构的综合性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其及时改正,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特别是相关证件不齐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