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2014年全市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检测工作。
截止目前,已为全市28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发放了个人剂量计,同时我们将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作为今年放射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来抓,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承担我市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工作。依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关于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周期规定,每季度为一监测周期,每年个人剂量监测4次,并及发放个人剂量监测报告,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对检测报告中测量剂量值超标者,我们第一时间通知相关单位,要求其按照《职业外照射个人监测达到调查水平剂量核查登记表》内容认真进行调查,查找超标原因,及时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