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工作动态

滕州市开展医疗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06-23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14]20号)要求。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近期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废物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重点针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运送、处置以及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对已实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包括各级综合医院、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能够较好落实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处置的各个环节比较规范。村卫生室的医疗废物大多采取焚烧的方式,存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存放不规范、焚烧记录不全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个别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后,我所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医疗机构自觉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责任意识,坚决防止因医疗废物导致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