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完成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
发布日期:2014-12-10
按照山东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配合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自2014年11月24日起至12月5日,利用两周的时间完成了对全市21家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验收工作。此次检查分成两个组,进行了检查验收。
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是参照山东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制订了滕州市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考核标准,主要是对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本医疗服务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工作。本次验收,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进行。验收后,工作人员总结汇报检查结果并将整改意见反馈给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于个别未达到山东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要求的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的监督意见,责令其限期完成整改。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通过本次验收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各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如期实现各项任务指标的决心,为下一步确保我市镇(街)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顺利通过省、市两级卫生计生部门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