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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积极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5-06-11

 

自5月份以来,手足口病已进入高发季节,为切实做好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枣庄市卫生局、枣庄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枣卫疾控【2015】10号)文件要求,滕州市卫生计生、教育部门建立疫情定期通报制度,疾控中心每周一将近期手足口病发病情况及时通报卫生监督所和教育局,市卫生监督所以民办小学和托幼机构为检查重点,从5月上旬开始,开展了手足口病防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要求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好晨午检工作,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隔离,并及时让家长带幼儿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做好缺勤随访工作,密切关注学生、幼儿出勤情况,有缺勤者及时与家长联系,明确原因,如实记录,及时督促家长到正规医院就诊治疗,并做好治疗期间跟踪随访,了解诊断结果、治疗情况,并记录备案。传染病患儿复课时要持正规医疗机构的病愈证明回校(园)。加强消毒制度落实,每天对学生、幼儿生活用品、活动场所、就餐场所进行严格消毒,定期洗晒床单、被褥,确保教室通风透气,空气清新。加强健康教育,普及预防知识。依据儿童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特别加强对家长有关手足口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在手足口病流行期间尽量不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针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学校托幼机构立即整改。

下一步我所还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托幼机构)实施进一步跟踪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