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枣庄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枣庄市公共场所重点卫生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和市卫计局的统一安排,在市疾控中心的配合下,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面完成了2015年度重点监督抽检工作任务。
一是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我所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计划,下发3个卫生监督科室,卫生监督科室按照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计划扎实开展了卫生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
二是按照计划,重点监督检查了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场所、人工游泳池、商场(超市)、影剧院、饭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检了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本次卫生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全市共抽检8类公共场所23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检测32个项目,抽检各类样品241份,合格241份,合格率为100%。重点检查单位94家,符合要求的单位47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7家。对拒不改正的28家经营单位立案进行查处,执行罚款1.65万元。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卫生管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我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有效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