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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好院内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工作,根据《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院内医疗废物处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在各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2016年6月27日—28日,滕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执法人员,对部分医疗机构院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本次共查医疗机构9家,检查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应急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培训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登记的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形式和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情况;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药瓶等废物的处理方式和去向;医疗废水处理情况等。
通过检查可以看出,相关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制度,全部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并实行了集中处置。所查医疗机构全部安装了医疗废水消毒设施并能正常运转。
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未及时更新,责任落实不明确具体,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无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不清洁,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和预防接种资料不齐全等。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