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和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滕州实际,现已全面完成了2016年度重点监督和抽检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细化任务。所分管领导召开了卫生监督科室专题会议,制定了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计划,将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到3个卫生监督科室,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有序稳步开展。
二是统一标准,确保规范。根据重点检查和抽检工作计划,卫生监督科室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重点监督检查了游泳、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住宿、沐浴、美容美发、商场(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候车室等场所的卫生管理落实情况,联合市疾控中心抽检了场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
本次抽检工作,全市共抽检9类公共场所27个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检测14个项目,抽检各类样品64份,合格64份,合格率为100%。重点检查单位57家,符合要求的单位54家,对3家不符合要求的的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其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自身卫生管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我市公共卫生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做好相应的技术指导,有效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