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预防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滕州市卫生监督所联合市教育局组成3个检查组于9月12日—9月21日,对全市21处镇(街)及市直民办学校、幼儿园开展了秋季卫生安全大检查。
本次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2012)等有关要求,检查内容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四方面内容。
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市各学校(幼儿园)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均建立了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管理机制;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预案,有效落实了晨午检、因病缺课与病因追踪、定期消毒、健康体检和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等;卫生知识宣传到位,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知识得到了普及,建立健全了体质异常学生档案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卫生室基本能够依法执业,未发现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违规开展输液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本次共检查学校幼儿园134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4份,提出监督意见800余条。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反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整改情况重点复查,依据枣庄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学校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枣卫监【2016】30号)文件要求,结合秋冬季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重点开展教学环境监督监测和部分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