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至3月28日,由滕州市政法委牵头,联合教育、公安、消防、城市管理、供电、食药、卫生计生等多部门,开展了全市校园安全大检查。
本次卫生安全检查依据《枣庄市卫计委、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枣庄市卫计委、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两份文件要求,检查内容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传染病预防控制管理、常见病与多发病管理、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四方面内容。
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市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均建立了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管理机制;制定了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预案,有效落实了晨午检、因病缺课与病因追踪、定期消毒、健康体检和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等;卫生知识宣传到位,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知识得到了普及,建立健全了体检结果异常学生档案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卫生室基本能够依法执业,未发现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违规开展输液诊疗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
本次共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229处,其中学校133处,托幼机构96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9份,提出卫生监督意见1800余条。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进行反馈,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下一步,将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并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托幼机构整改情况重点复查;依据枣庄市两份文件要求,重点开展其他学校、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和对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管道直饮水的学校和托幼机构进行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