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开展2018年医疗废物管理与排查工作
为规范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污水管理与无害化处置,保护社会环境和群众健康,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疗废物管理与排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18〕92号)文件精神,从2018年3月19日开始,滕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局组织执法力量在全市开展了医疗废物废水综合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87家。从检查情况来看,90%以上的单位均与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协,设立了医疗废物暂存间或者暂存设施,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同时所有涉及产生医疗废水的医疗机构均有污水处理系统对院内废水进行集中处置;各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暂存等各个环节总体来说比较规范。
检查中不少单位存在未严格按照损伤性和感染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规范收集和存放,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别放置于专用包装容器内等问题。针对现场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相关医疗机构立即整改。对个别情节较为严重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并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