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介水传染病的发生,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近日,枣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对我市游泳场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首先,执法大队郭静书记汇报了我市游泳场所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一是滕州市卫计执法大队召开了2019年度游泳场所负责人专项整治培训工作会议,安排了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要求游泳场所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好自检公示和池水检测等工作。三是执法大队将定期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确保游泳场所不发生健康危害事故。
随后,督查组一行对滕州宾馆游泳馆、铭洋游泳馆进行了随机现场抽查。督查组对照检查表,认真查阅了各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档案,对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池水检测结果是否每天公示、消毒产品索证索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并对游泳池水质的pH值、浑浊度、尿素及游离性余氯等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
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游泳场所都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设立了卫生管理员,从业人员都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能按规定对场馆水质进行了检测并出示了检测报告。从水质现场快速检测结果看,各游泳场馆总体卫生指标结果良好。就检查发现的游泳场馆浸脚池未能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个别从业人员健康证有效期过期等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依据据整改时限,跟踪问效,落实整改情况。
最后,督导组强调,护卫人民群众健康是卫生监督员的职责所在。下一步要强化各游泳场所经营者的卫生安全意识,形成游泳场所单位自律、卫生监管规范指导的良好氛围,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监管力度,落实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卫生、放心的游泳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