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峰以“内蒙古某市一例玩忽职守罪”一案进行了“以案析法”,正式拉开了大队“以案镜鉴谈执法”活动的序幕。
“以案镜鉴谈执法”活动是一项常态化活动,每两周举行一次,由领导班子成员或各业务科室负责人轮流谈法,重点是根据各自岗位职责,选取一到两个典型案例,从案件来源、调查取证、程序运用、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案件办理效果和办案技巧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找出需要借鉴、警示、改进和规范的方面,以此淬炼提升监督员法治能力和监管水平。
大队长张峰要求,通过“以案镜鉴执法”活动,各业务科室要做好对以往结案的重点巡查和回访;要充分调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职,切实把辖区内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抓实抓好,达到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树立和规范监督员依法行政行为;要心存敬畏,严守纪律法律底线,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合不合规”成为习惯,确保处理的问题、查办的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不压案、不抹案,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切实彰显“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执法理念,切实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务实干净、业务一流、勇于担当”的卫生监督执法铁军和让党放心、群众依赖的健康卫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