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期间辖区内住宿场所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环境,自4月份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的契机开展了辖区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
在此项工作中,重点检查了住宿场所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环境卫生,禁烟标识,卫生检测和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保洁措施,通风换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此次检查的住宿场所单位基本证照齐全,能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公共用品用具能按照要求进行清洗消毒并及时记录,卫生管理制度齐全,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对此次检查的127家住宿场所单位,全部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和卫生监测通知单,更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牌46个,并对15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住宿场所单位立案处罚。
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卫生监督员就相关卫生法律法规、住宿场所消毒操作流程、布草间布局以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等内容对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培训。要求住宿场所单位严格落实住宿场所经营者作为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床上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严格落实保洁用具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大住宿场所大堂、前台接待、电梯、公共卫生间等人员聚集性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强了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和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责任意识,规范了公共场所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公共卫生健康权益,为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打下良好的基础。(公共卫生监督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