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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扎实开展医疗美容整治活动,执法为民办实事

发布日期:2021-07-09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号),滕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全面加强全市12家美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综合监管,强化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美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提高,医疗纠纷和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以案件查办为抓手,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相继查处了一批医疗美容机构违规实施诊疗行为的案件。尤其是2021年7月,对邱某利用宾馆、公寓、写字楼等多个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实施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罚没金额58.8万元,极大惩戒和震慑了不法分子。

执法人员结合对邱某非法医疗美容案等系列违法案件的查处,在此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医疗美容服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如果消费者想进行隆鼻、做双眼皮、祛眼袋、隆胸、抽脂、脱毛、祛纹身及注射肉毒素或玻尿酸等涉及医疗美容的项目,请一定查看核验就诊机构是否公示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没有,请您不要在此类机构就诊。如诊疗场所无任何门头标识,设置在宾馆、写字楼、公寓、美容院、减肥服务等场所内,应尤其注意,场所越隐蔽,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可能性越大。(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可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服务→信息查询→医卫机构→医院执业登记→输入省份及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查询)

二、在咨询、沟通时,消费者有权查看医师是否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是否为医疗美容;护士是否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若医师、护士无法提供以上证件,为了您的安全,请您不要在此类机构就诊。

三、在接受医疗美容项目前,消费者本人和亲属务必充分了解欲将接受医疗美容手术/注射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注射的肉毒素、玻尿酸及植入假体等药品器械的生产厂家、型号、检验报告等信息,不明白处及时与医师沟通,慎重做出选择。请务必认真阅读相关告知内容后,再在“手术知情同意书”、“注射知情同意书”等医疗文书中签字。

四、消费者有权利向医疗美容机构索要病历(复印件),产生医疗纠纷时及时对病历资料进行封存,便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美丽要以健康为基础,爱美不能影响身心健康;损害健康的变美不是美容,甚至可能毁容。请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理性消费医疗美容项目,提高警惕,尽可能规避风险,维护自己健康权益,莫让美容变毁容!(医疗监督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