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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就医提示

发布日期:2013-12-04

 

求医看病如何避免上当受骗?普通百姓怎样识别非法行医行为?在看病过程中,请注意以下一些环节:
看证照,选合法医疗机构
合法医疗机构是指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登记注册,领取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患者就诊前应留意医疗机构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意证件是否过期,并仔细查看证件上标注的允许开展的诊疗科目。不要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超范围诊疗的机构看病。
防医托,须当心温柔陷阱
千万不要轻信车站、医院门口、门诊大厅的医托。医托往往会假装热情地列举一大堆“实际”例子,用花言巧语向患者极力推荐某医疗机构或某位特定的“专家”等等。专家提醒,就医前要选择好就医的单位,直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问药。
请注意,要保存医疗凭证
患者就医后要妥善保存相关医疗凭证,包括门诊病历、各种检查单据、化验报告和收费票据等。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凭这些凭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些医疗机构拒绝向患者提供以上凭证,患者应积极索取,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及时向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5829126    18606320729。
防上当,要留心街头义诊
按照有关规定,义诊活动实行备案制度,组织义诊活动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必须经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在批准的时间、地点开展,参加义诊的医务人员应佩戴医疗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且在“义诊”活动中过程中不允许存在销售、推销等行为。对在街头或居民小区开展免费量血压、血糖、血脂,诊断老年性疾病的流动人员,要留意其是否为了推销产品,并注意鉴别其是否有行医执照,谨防上当。
当细心,辨真假医疗广告
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主体必须是正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一律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仅限机构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数量、接诊时间、联系电话,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等内容,不得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特别是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形形色色的以宣传“疗效”吸引患者的非法医疗广告,或以“健康教育”、“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推销药械的非法广告,广大群众要当心,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