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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放假方案发布 全年假期依然维持11天不变

发布日期:2013-12-12

除夕放假实行6年明年废止

  国务院昨日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修改前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修改后,除夕将不放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于1949年12月23日由原政务院第一次发布,分别经历了1999年9月、2007年12月和2013年12月的3次修改。

  春节3天假期经历了“初一、初二、初三”到“除夕、初一、初二”又回到“初一、初二、初三”的过程,其中除夕被纳入春节假期为2007年12月那次修改,从2008年至2013年共实行了6年,将于2014年起被废止。 据人民网